各处(室)、系(部)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规定,现将我院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(一)中秋节:9月27日放假。
(二)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有关要求
1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值班表,切实做好放假值班工作。
2、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关好门窗、切断电源,切实做好安全工作,特别要注意防火、防盗。
3、教务处、各系要做好10月10日(星期六)的上课安排。
4、学生处、各系要做好放假期间公寓安全管理工作,教育学生在外出期间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5、保卫处要进行学院安全保卫工作检查,加强门卫管理,组织好夜间巡逻,确保学院财产安全。
6、后勤处要做好后勤保障、维修等工作,确保水电暖正常供应,并全面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。
特此通知
学院办公室
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