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各系:

  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证补办工作定于第八周(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8日)进行。请各系通知学生及时办理,办理地点为11楼教务处1112办公室,办理时间为一周,逾期不予办理。

办理所需准备材料如下:

1、登报挂失证明材料。

2、个人补办申请(班主任签字,系盖章)。

3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。

4、财务处缴费收据。

 

 

 

教务处     

2017年4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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