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确定2022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09-19 浏览量:

 

 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为扎实做好2022年下半年全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及培养工作,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新利体育(中国)责任有限公司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规定,请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,严格发展程序,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台账及相关档案清晰完整,确保各项工作按标准顺利完成。

一、工作内容

1.严格把好入口关,做好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格审查工作。按照工作程序将符合要求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积极分子,同时报送《2022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》(附件1)。

2.根据党校工作安排做好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。

3.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日常培养考察。

二、工作程序

(一)入党申请人资格审查

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,一般应满足基本条件和必要条件。

1.基本条件

(1)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(2)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,积极要求入党,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。

(3)在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,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。

(4)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,作风正派,团结同志,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。

2.必要条件

(1)入党申请人(年满18周岁)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。

(2)党支部已审看并接收其入党申请书。

(3)党支部已派人与其谈话(一般在递交申请书一个月内)。

(4)组织培养教育一般应在6个月以上。

(5)满足各二级党组织制定的其他要求。

(二)确定入党积极分子

1.采取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,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。

党员推荐是指党支部通过会议推荐、个别谈话推荐、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,组织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,侧重于教工。群团组织推优是指工会、共青团等组织按照党组织要求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,侧重于学生及部分教工。

本科学生应由班级团支部组织,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,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,填写《新利体育(中国)责任有限公司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》,逐级报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并备案后提供给党支部。

2.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。

3.支部委员会(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)充分讨论,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。

4.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学校党委备案。

注意:在认真审核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基础上,青年教职工和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中的入党申请人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,可直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
(三)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

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,对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觉悟,端正入党动机,从源头上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。

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各单位根据学院党委具体安排完成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,培训合格者按期结业并授予《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结业证书》,不合格者不予吸收入党,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。

(四)抓好入党积极分子日常培养考察

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并认真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教育考察情况登记表》,如实记录考察情况,考察记录不得涂改。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不得少于一年,考察时间自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。

考察的主要内容是: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、道德品质、入党动机、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等。考察采取向有关师生了解其表现、与本人谈话交流、听取思想汇报、组织民意测评、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。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,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料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坚持政治标准。各基层党组织书记、组织员要做细做实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,确保责任落实、工作到位。对不坚持标准、不履行程序、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、直接责任人,学院党委将进行严肃批评教育、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。

2.细化工作指导。结合目前全校学生积极分子规模比例,为保证积极分子队伍的稳定性及均衡性,常态化情况下各单位学生积极分子总数(含以往确定积极分子)占本单位在校生比例不低于25%。同时应适当加大在低年级大学生中吸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力度。各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额请参考《2022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2)。

3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党组织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,党支部书记亲自抓,党组织书记专门抓,党委组织员做好日常工作。按照党员发展的总要求,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,把此项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述职、评议、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。党委组织部将通过随机抽查、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工作进行调研,对不符合条件而确定并发展的情况将进行全校通报。

四、材料报送形式及要求

请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于9月27日(星期二)前将本单位《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》(附件1)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通知未尽之处或工作中相关问题,请及时与党委办公室联系。

联 系人:周素贞

联系电话:5272646

 

党委办公室

2022年9月19日